关于申报四川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15 | 发布人: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2000142号令)有关规定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现将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61120071231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时间

1.申报阶段:31555

2.评审阶段:8月初-10月底

三、评审

1.省学会初评后,填成果申报表向省评奖办公室推荐,由省评奖委员会进行审定,最后确定获奖成果,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初评小组名单:

组长:李忠昊

副组长:王嘉陵  方曙  姚乐野  王俨  李秉严  徐建华

组员:姜晓  张晓东  时雪峰  靳岭  王昌贵  陈实华  程歌

四、注意事项

1. 为保证评奖工作的有序进行,省级单位及在成都市的部、省属院校的作者,视申报的成果内容向相关的四川省图书馆学会申报;市州各单位或在市、州的院校作者向所在市、州社科联申报。

2.凡申报成果者,均须提供封面、目录、版权等款项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2份,寄四川省图书馆学会秘书处程歌收。申报成果的材料,一律不退。

3.申报成果须有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4.参评论文须交评审费50/篇,专著80/项。

5.非会员申报成果,可同时申请入会。

6. 本次评奖所需相关申报材料可从申报受理单位领取,也可在《四川社科在线》网站(www.sss.net.cn)直接下载。

                                        四川省图书馆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