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四川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15 | 发布人: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2000〕142号令)有关规定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现将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二、申报时间
1.申报阶段:
2.评审阶段:8月初-10月底
三、评审
1.省学会初评后,填成果申报表向省评奖办公室推荐,由省评奖委员会进行审定,最后确定获奖成果,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初评小组名单:
组长:李忠昊
副组长:王嘉陵 方曙 姚乐野 王俨 李秉严 徐建华
组员:姜晓 张晓东 时雪峰 靳岭 王昌贵 陈实华 程歌
四、注意事项
1. 为保证评奖工作的有序进行,省级单位及在成都市的部、省属院校的作者,视申报的成果内容向相关的四川省图书馆学会申报;市州各单位或在市、州的院校作者向所在市、州社科联申报。
2.凡申报成果者,均须提供封面、目录、版权等款项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2份,寄四川省图书馆学会秘书处程歌收。申报成果的材料,一律不退。
3.申报成果须有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4.参评论文须交评审费50元/篇,专著80元/项。
5.非会员申报成果,可同时申请入会。
6. 本次评奖所需相关申报材料可从申报受理单位领取,也可在《四川社科在线》网站(www.sss.net.cn)直接下载。
四川省图书馆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