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图书馆总支委员会职工党支部和支部书记考核细则(试行)
(2019年11月25日第十一次党总支委员会议审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西南交通大学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和支部书记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图书馆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对象为图书馆在职教职工党支部,支部书记考核对象为在职教职工党支部书记。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三条 考核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对标“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推动改革发展有力”,紧密结合四川省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要求,着力于“围绕馆建抓党建,抓好党建促馆建”,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条 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自然年度进行,由图书馆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党支部年度考核与党支部书记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主要包括党员基础知识测评和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两个环节。
(一)党员基础知识测评
党总支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每年举行一次党员基础知识测试。
(二)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
每年12月中旬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党支部书记现场逐一述职。由党总支委员会委员、馆领导、组织员、部门负责人和师生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述职主要侧重包括八个方面内容:
1、教育党员情况(18分)
(1)突出政治功能,党员教育扎实有效。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5分)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支部的决议,支部党员、干部师生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5分)
(3)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每月召开 1 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召开 1 次支部大会。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 1 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4分)
(4)每月相对固定 1 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4分)
2、管理党员情况(10分)
(1)坚持党员发展标准,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注重政治合格,端正入党动机。积极团结凝聚馆员,符合条件的及时吸收入党。(2分)
(2)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按规定做好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党员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务实管用、常态长效。(2分)
(3)按年度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32 个学时。(2分)
(4)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在日常教学、科研、服务、生活中亮出党员身份、立起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教育引导党员努力成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表率。(4分)
3、监督党员情况(10分)
(1)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员行为,教育引导党员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学术道德、严守纪律底线。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 1 次。(2分)
(2)及时掌握了解党员思想动态,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和解决问题。(2分)
(3)党支部一般每学期末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1 次支部工作,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党员一般每年向党支部汇报 1 次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党员。(4分)
(4)党员组织处置等措施有效运用、稳妥有序。党员退出机制健全,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2分)
4、组织馆员情况(6分)
(1)引领带动馆员投入中心工作的动员力、实效性强。积极参与本单位重要事项讨论决策,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最大限度地把馆员组织起来,引领带动馆员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3分)
(2)团结带领馆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融入学校“三全育人”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3分)
5、宣传馆员情况(10分)
(1)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及时到位,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引领馆员听党话、跟党走,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2分)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结合实际抓好组织落实。(2分)
(3)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有效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侵蚀,教育引导馆员、读者在课堂教学、论坛讲座等活动中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2分)
(4)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充分利用校园内外、网上网下等宣传平台,通过组织宣讲报告、座谈交流、文化文艺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学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4分)
6.、凝聚馆员情况(12分)
(1)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馆员教学、科研、服务、生活。教育引导深入挖掘提炼服务和业务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发挥育人功能。(4分)
(2)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馆员论文选题、科研立项、教学改革等工作中,推进馆员遵循中国特色学术评价标准和科研评价办法。(2分)
(3)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贯穿信息素养教育、文化素养课程、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志愿服务等过程,增强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的实效性。(2分)
(4)关心了解馆员思想政治状况,及时回应馆员重大关切,防止各类错误思想文化侵蚀,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积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4分)
7、服务馆员情况(8分)
(1)坚持以支部党的建设带动所在部门群团组织建设,常态化了解馆员困难诉求、倾听馆员意见建议。(4分)
(2)健全困难馆员关心帮扶机制,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开展服务、帮扶、慰问等活动。(2分)
(3)搭建交流平台,丰富服务载体,及时了解、听取、回应馆员意见和诉求,把党支部建成党员之家、馆员之家,增强馆员归属感获得感。(2分)
8、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围绕馆建抓党建,抓好党建促馆建”的基本理念,推动根植学校建设一流图书馆,融入图书馆改革发展。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谋划推进、保障落实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安排的情况。(26分)
(1)党支部工作融入部门中心工作,党员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部门服务创新、业务完成情况;(6分)
(2)党支部工作融入学校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体系,发挥图书馆育人功能,助力学生成才情况;(酌定)
(3)党支部工作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传承学校文脉、增强师生文化自信,发挥文化阵地作用情况;(酌定)
(4)党支部工作融入图书馆学校“双一流”建设,创新学科服务模式,助力科研能力和水平提升情况;(酌定)
(5)党支部工作融入图书馆的改革与治理,弘扬“以人为本、服务创新”的办馆理念,推动体制机制管理创新情况;(5分)
(6)党支部工作融入图书馆的场馆建设、文献资源建设、馆员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支撑能力的情况。(酌定)
(三),现场述职后,由评委会成员现场评分。
第三章 评价依据
第六条 党支部年度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党员基础知识测评和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加权构成。党支部考核成绩=党员基础知识测评×30%+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70%。党支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先进、一般和后进三个等级。
总分高于 85 分,或分数排序位列前 20%的,可以评为“先进”;总分低于60分,或分数倒排位列10%的,或发现有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力、教学或管理工作出现重大事故、群体上访事件、重特大治安或刑事案件、非法宗教活动、支部党员存在不廉洁等违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无故长期不换届的、半年以上没有开展活动的或发生符合一票否决的其他责任事故,应评为“后进”;其他评为“一般”。
第七条 党支部书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由党总支根据党支部年度考核情况研究确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为不称职:
(一)履行党建工作职责不认真的;
(二)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差距较大的;
(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的;
(四)党员教育管理问题较多的;
(五)本人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
(六)其他符合评为不称职的情形。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八条 考核结果为“先进”是党支部作为申报学校“创先争优”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必要条件,也是推荐申报省级以上先进党组织的必要条件。对考核结果为“一般”和“后进”的党支部,党总支要认真分析其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点指导和帮扶,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规定进行整改。
第九条 党支部年度考核结果是支部书记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党支部年度考核结果为“先进”的,支部书记方具有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资格条件;同一支部委员会任期内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为“后进”的,党总支应调整其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 对于党支部考核结果为先进的,党总支予以表彰并奖励支部2000元工作经费。
第十一条 党支部书记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由党总支书记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取消其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对担任或者曾担任党支部书记的拟提拔对象,在组织考察时,须充分了解其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的考核结果,作为能否推荐或者提拔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考核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党总支将加强对党支部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改进对支部和支部书记的考核工作,使考核工作成为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究问题、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
第十三条 党总支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考核结果确定后,要及时向党支部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党总支要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15日内,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情况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展考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图书馆党总支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