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图书馆电子资源使用版权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9 | 发布人:图书馆文献建设部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和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尊重并维护原作者和出版者的知识产权利益,维护西南交通大学的声誉,规范用户使用行为,特此公告,希望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图书馆电子资源指国内外出版商发行的、由西南交通大学图书馆(含各院系分馆、资料室)购买(或者试用)校园网使用权(或者院系使用权)的网络正式出版物,包括电子期刊、电子图书、学位论文、多媒体资源等。
第二条 合理使用指有使用权的用户(包括本校实名的师生员工、留学生、访问学者、进修教师等)出于教学和科研目的,通过图书馆提供的访问途径以正常速度、正常数量检索、浏览、下载或打印电子资源,并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
第三条 图书馆电子资源的授权用户在使用电子资源时,严禁实施下列行为,如有下列行为,均属违规:
1、超过正常阅读速度连续、集中、大批量下载电子资源。(由于各电子资源的数据库商对“滥用”的界定并不一致,因此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滥用,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的速度至少需要几分钟。)
2、使用网络下载软件或者工具批量下载电子资源。
3、将图书馆购买或试用的电子资源用于任何商业或其他营利性用途。
4、未经西南交通大学图书馆许可,向非授权用户提供代理服务或大批量的数据、文献传递。
5、校内任何个人或单位设置代理服务器使用图书馆的电子资源。
6、将电子资源的合理使用权限提供给其他非授权用户使用,包括将校园网帐号给校外人员使用。
7、将下载文献用于系统地分发、再销售、再授权等。
8、批量或系统下载、复制电子资源或将这些电子资源以任何形式或介质存储于可再提取的系统中。
9、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 对于违规行为,图书馆将联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罚:
1、违规者于三个工作日内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并应在图书馆和所在单位等负责人的监督下删除违规下载的数据、文献。
2、图书馆在图书馆主页上予以通报批评,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通报。
3、视情节轻重,对违规者处以停止借书权限两个月或者以上,同时停止图书馆电子资源访问权限两个月或以上,并保留必要情况下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4、情节特别严重者,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第五条 违规责任认定是由图书馆联合学校网络中心通过查找网络访问日志等技术手段,确定违规IP的网络账号或计算机,由违规网络账号所有者或违规计算机责任者承担相应违规责任;对于网络账号被盗、电脑受攻击等情况造成的数字资源违规使用,仍由网络账号所有者或计算机责任者承担相应违规责任。
第六条 因违规行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包括使用电子资源的代理服务器造成大量国际流量费等,由违规者负责赔偿。
第七条 因违规行为而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由违规者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西南交通大学图书馆
2022年4月